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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04 19:54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8896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三部门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

政策明确,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一是为推动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物品经“一线”免税进入合作区。二是物品经“二线”进入内地,应按规定进行监管、征税,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三是加强监管。免税物品不得再次销售,加强对走私等行为的处理。

与合作区现行物品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进一步便利琴澳之间人员进出,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促进合作区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在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免税额度,明确旅客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进一步支持合作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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