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5 12:24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6530
瑞玛精密昨晚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瑞玛精密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49.87万元至663.5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5,814.33万元;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55.20万元至1,408.92万元,上年同期盈利5,569.89万元。
瑞玛精密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6.35万元至1,484.37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59.42万元;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224.77万元至1,806.53万元,上年同期盈利530.57万元。
瑞玛精密于2020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价格为19.01元/股,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蔡晓涛、黄萌。
瑞玛精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426.67万元。瑞玛精密原拟募集资金43,426.67万元,拟用于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瑞玛精密发行费用总额为4,098.33万元,保荐及承销费用为2,452.83万元。
瑞玛精密2024年5月21日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瑞玛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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